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25/2003
  • 公佈日期
    2003-12-10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0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體育發展局 / 代替 / 政府代表 / 合同 / 公共工程 / 澳門綜藝館 / 擴大 /
  • 摘要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局代局長,作為簽訂“澳門綜藝館擴建及改善工程——土木建築工程”的執行合同的簽署人。
  • 頁數
    第6924頁
  • 註記
    美昌與黃曉南──建築有限公司。
    廢止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二組第121/2003號i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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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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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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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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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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