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25/2003
- 公佈日期2003-12-10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0 I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體育發展局 / 代替 / 政府代表 / 合同 / 公共工程 / 澳門綜藝館 / 擴大 /
- 摘要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局代局長,作為簽訂“澳門綜藝館擴建及改善工程——土木建築工程”的執行合同的簽署人。
- 頁數第6924頁
- 註記美昌與黃曉南──建築有限公司。
廢止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二組第121/2003號i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相關法規-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