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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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25/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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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6-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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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2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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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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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行政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澳門旅遊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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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關於使用澳門國際機場兩個指定地方以推廣及發展旅遊活動之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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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33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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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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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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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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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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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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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