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26/2008
  • 公佈日期
    2008-10-29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4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校長 / 澳門大學 / 政府代表 / 合同 / 勞務提供 / 公共工程 / 稽查;監督;監察 /
  • 摘要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代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宿舍C2、C3及C4地盤平整及山坡護土工程的協調、監督及顧問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頁數
    第10088-10089頁
  • 註記
  •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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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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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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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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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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