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26/2008
- 公佈日期2008-10-29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4 I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校長 / 澳門大學 / 政府代表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公共工程 / 稽查;監督;監察 /
- 摘要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代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宿舍C2、C3及C4地盤平整及山坡護土工程的協調、監督及顧問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頁數第10088-10089頁
- 註記
- 相關法規-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