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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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28/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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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8-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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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5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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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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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體育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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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限轉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黃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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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0269-1027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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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廢止公佈於二零零三年四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四期第二組的第25/200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及公佈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二組副刊的第133/200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