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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29/2003
- 公佈日期2003-12-17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1 I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文化局 / 政府代表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治安;保安;安全 / 藝術 / 文化遺產 / 2004 /
- 摘要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鄭家大屋、大堂巷七號——金玉堂、聖若瑟修道院教堂、聖母雪地殿教堂、聖玫瑰教堂及聖物寶庫提供2004年保安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 頁數第6998頁
- 註記
- 相關法規-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