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3/2005
  • 公佈日期
    2005-02-23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8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澳門旅遊基金 / 合同 / 勞務提供 / 促進;提升;推廣 / 政府代表 / 報紙 / 旅遊 /
  • 摘要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主席,作為簽訂《提供製作有關宣傳澳門旅遊的文章和圖片且每月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報章「東方日報」及「太陽報」上刊登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頁數
    第1333頁
  • 註記
  •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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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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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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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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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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