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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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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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6-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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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6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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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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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非高等教育委員會 / 續任;續期;更新 / 委任 / 委員;理事 /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2016 /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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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續任非高等教育委員會的成員。(惠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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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3502-350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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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刊登於二零一六年四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四期第二組內(更正書第3/2016號) 更正本批示的起始部分有不正確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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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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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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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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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