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33/2004
- 公佈日期2004-12-29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2 I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旅遊用途 / 酒店業 / 旅館業場所 / 威尼斯人澳門股份有限公司 /
- 摘要三星級的《金沙酒店》HotelSands被確定聲明為具有旅遊用途。
- 頁數第8700-8701頁
- 註記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