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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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33/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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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4-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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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2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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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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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旅遊用途 / 酒店業 / 旅館業場所 / 威尼斯人澳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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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三星級的《金沙酒店》HotelSands被確定聲明為具有旅遊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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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8700-870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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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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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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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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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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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