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33/2004
  • 公佈日期
    2004-12-29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2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旅遊用途 / 酒店業 / 旅館業場所 / 威尼斯人澳門股份有限公司 /
  • 摘要
    三星級的《金沙酒店》HotelSands被確定聲明為具有旅遊用途。
  • 頁數
    第8700-8701頁
  • 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