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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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41/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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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6-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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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2 II 2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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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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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行政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澳門旅遊基金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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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中國台灣及香港市場代表提供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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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339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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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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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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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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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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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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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