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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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45/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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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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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1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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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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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授予 / 權限的轉授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澳門駐葡萄牙旅遊推廣諮詢中心 / 旅遊局 / 假期;年假 / 缺勤 / 特別假期 / 公共開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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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在“澳門駐葡萄牙旅遊推廣暨諮詢中心”職責範圍內作出若干行為的權限轉授予旅遊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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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0554-2055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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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自旅遊局局長獲委任之日起至本批示公佈日期間,其在本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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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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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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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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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