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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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46/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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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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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2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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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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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校長 / 澳門大學 / 政府代表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草案;計劃;項目 / 建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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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提供“東亞樓工程設計”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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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7089-709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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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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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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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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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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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