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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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48/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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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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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2 II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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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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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董事會;董事局;行政委員會;管理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 / 合同 / 資產及勞務之取得 / 設備 / 政府代表 / 澳門電訊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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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權力轉授予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主席,作為簽訂《提供及安裝競賽電子設備及賽事應用系統》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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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876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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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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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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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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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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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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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