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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5/2014
  • 公佈日期
    2014-02-19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8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行政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文化基金 / 政府代表 / 供應合同 / 飲食;飲料 / / 2014 /
  • 摘要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文化局提供二零一四年度的公眾飲用蒸餾水服務公證合同的簽署人。
  • 頁數
    第2119-2120頁
  • 註記
    汪之洋(澳門)有限公司。
  •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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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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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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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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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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