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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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55/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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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8-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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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9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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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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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校長 / 澳門大學 / 政府代表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草案;計劃;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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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學生中心連中心廣場(D)及中葡樓停車場天台綠化設計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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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1123-111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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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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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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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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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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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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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