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55/2008
- 公佈日期2008-12-03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9 I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校長 / 澳門大學 / 政府代表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草案;計劃;項目 /
- 摘要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學生中心連中心廣場(D)及中葡樓停車場天台綠化設計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頁數第11123-11124頁
- 註記
- 相關法規-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