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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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56/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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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2-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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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3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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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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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委任 / 副總統;副主席;副院長;副局長 / 定期委任 / 文化局 / 負擔 / 本身預算 / 2012 / 2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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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文化局副局長。(姚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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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9690-969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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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一二年九月一日起產生效力,為期一年。
以附件形式公佈委任理由及被委任人的學歷及專業簡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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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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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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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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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