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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57/2007
  • 公佈日期
    2007-12-31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2 II 2S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修改 / 權限的轉授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教育暨青年局 /
  • 摘要
    修改第26/200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一款(十三)項。
  • 頁數
    第11485頁
  • 註記
    修改二零零三年四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四期第二組第26/200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一款(十三)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