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59/2005
-
公佈日期2005-12-28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2 I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澳門旅遊基金 / 政府代表 / 合同 / 供應合同 / 設備 / 澳門國際機場 /
-
摘要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澳門國際機場離境區吸煙室間隔系統連抽氣扇的設備提供及安裝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頁數第9608頁
-
註記
-
相關法規-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