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6/2000
  • 公佈日期
    2000-02-09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6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授予 / 代表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文化局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合同 / 資產及勞務之取得 / 社會文化司司長 /
  • 摘要
    將若干權力授予文化局局長,以便其作為取得勞務合同的簽署人。
  • 頁數
    第439頁
  • 註記
    莫華倫。
  •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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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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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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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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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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