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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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60/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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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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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3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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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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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權限的轉授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澳門旅遊基金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政府代表 / 旅遊局 / 英國 /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旅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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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主席,作為簽訂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英國市場代表提供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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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7176-717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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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被二零零四年三月二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二期第二組第1641頁,更正書第6/2004號更正某些不正確之處 (REC 6/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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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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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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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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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