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60/2008
- 公佈日期2008-12-03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9 I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旅遊局 / 政府代表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清潔服務 /
- 摘要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旅遊局轄下大樓及設施提供清潔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頁數第11125頁
- 註記
- 相關法規-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