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rtuguês
LegisMac記錄
查看文本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61/2018
公佈日期
2018-12-19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1 II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校長
/
澳門大學
/
橫琴島
/
政府代表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公共工程
/
摘要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中央大道林蔭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頁數
第21758頁
註記
廣裕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相關法規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