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64/2011
  • 公佈日期
    2011-09-14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7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行政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體育發展基金 / 政府代表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評估;評審;評核 / 保養與維修 / 體育設施 / 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 /
  • 摘要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保齡球中心及網球學校路面沉降檢測及評估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頁數
    第10106頁
  • 註記
  •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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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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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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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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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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