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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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6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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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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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1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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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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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澳門理工學院 / 權限的轉授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政府代表 / 合同 / 供應合同 / 傢俬;家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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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理工學院院長,作為簽訂為澳門理工學院供應傢俬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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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458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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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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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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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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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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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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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