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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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68/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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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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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3 II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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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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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統籌;協調員;主任;組長(小組) / 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 議定書;協議書 / 政府代表 / 高等教育;大專 / 香港 / 台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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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有關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國家教育部在高等教育範疇的合作協議書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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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725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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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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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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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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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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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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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