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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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68/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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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2-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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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7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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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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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文化產業委員會 / 委任 / 續任;續期;更新 / 副總統;副主席;副院長;副局長 / 代表 / 委員;理事 / 2012 / 2013 / 社會文化司司長 / 經濟財政司司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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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委任及續任多名文化產業委員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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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0904-1090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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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二日起生效。
本批示所指成員的任期為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