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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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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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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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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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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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旅遊局 / 假期;年假 / 公共開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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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旅遊局局長。(文綺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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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885-88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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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獲轉授權者至本批示公佈日止在本轉授權範圍內所作出的行為,均予以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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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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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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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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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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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