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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72/2010
  • 公佈日期
    2010-12-29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2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旅遊局 / 權限的轉授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政府代表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清潔服務 /
  • 摘要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旅遊局轄下大樓及設施提供清潔服務之合同的簽署人。
  • 頁數
    第14776-14777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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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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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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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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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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