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77/2011
- 公佈日期2011-11-09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5 I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旅遊發展輔助委員會 / 委任 / 委員;理事 / 代表 / 澳門國際機場 /
- 摘要委任機場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為旅遊發展輔助委員會成員,以代替原代表。(王錦濤)
- 頁數第11964頁
- 註記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