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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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77/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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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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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5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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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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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旅遊發展輔助委員會 / 委任 / 委員;理事 / 代表 / 澳門國際機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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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委任機場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為旅遊發展輔助委員會成員,以代替原代表。(王錦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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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196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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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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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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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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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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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