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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79/2015
  • 公佈日期
    2015-12-30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2S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部份生效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價格表 / 價格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批給;特許 / 不動產租賃;租賃 / 不動產 / 出售;銷售 / 出版物;刊物 / 多媒體 / 文化局 /
  • 摘要
    核准文化局所舉辦的活動及服務、在其轄下不動產內批給經營商業區域及租賃空間、售賣印刷品和多媒體產品的《收費表》。
  • 頁數
    第2115-2131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廢止:經一九八九年十月三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四期副刊第186/89/M號訓令核准,一九九三年七月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七期第一組第197/93/M號訓令和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期第一組第68/200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的《中央圖書館章程》第八條第一款所指附表的價目表;以及經一九八九年十月三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四期副刊第183/89/M號訓令核准,一九九一年九月十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七期第171/91/M號訓令、一九九三年五月三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二期第165/93/M號訓令和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期第一組第9/200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的《歷史檔案館規則》第九條所指附表的價目表。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二期第一組第95/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收費表第二章第十一條及第十四條。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二期第一組第95/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增加收費表中第十六-A條。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二期第一組第95/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廢止收費表第二章第十二條。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104/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文化局的《收費表》第二條、第三條、第七條、第十一條、第十五條,以及第十八條。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104/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廢止文化局的《收費表》第二條第八款、第十條、第十一條第三款及第四款、第十三條、第十五條第一款(三)項及(四)項,以及第十六條。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104/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文化局的《收費表》中文文本中“澳門幣”的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