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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83/2015
  • 公佈日期
    2016-01-06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修改 / 權限的轉授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文化局 / 草案;計劃 / 澳門藝術節 / 澳門國際音樂節 / 2015 /
  • 摘要
    修改第22/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二款(一)項。(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文化局局長)
  • 頁數
    第14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修改刊登於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六期第二組副刊第22/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二款(一)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