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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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83/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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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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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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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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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修改 / 權限的轉授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文化局 / 草案;計劃;項目 / 澳門藝術節 / 澳門國際音樂節 / 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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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第22/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二款(一)項。(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文化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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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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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修改刊登於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六期第二組副刊第22/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二款(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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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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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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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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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