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86/2005
  • 公佈日期
    2005-12-30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2 II 2S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委員;理事 / 行政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文化局 /
  • 摘要
    規定文化行政管理委員會可將第73/200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一款(一)項所指的權限轉授予其任一成員,以便其批准工程及取得財貨和勞務的開支。
  • 頁數
    第9704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 相關法規
    -
  • 已更改
    -
  • 廢止
    -
  • 不生效
    -
  • 部份不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