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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9/2003
公佈日期
2003-03-12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1 II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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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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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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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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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暨青年局
/
摘要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教育暨青年局局長。
頁數
第1031頁
註記
本批示由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九日起生效。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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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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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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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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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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