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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90/2008
  • 公佈日期
    2009-01-07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委任 / 委員;理事 / 境外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 / 代表 / 司法警察局 / 社會工作局 / 港務局 / 澳門國際機場專營公司 / 機場管理有限公司 / 社團;團體 / 旅行社 / 2008 /
  • 摘要
    委任境外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成員。
  • 頁數
    第9-10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