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200/2010
  • 公佈日期
    2011-01-05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澳門旅遊基金 / 旅遊局 / 權限的轉授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政府代表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代表 / 印度 /
  • 摘要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駐印度市場代表提供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頁數
    第20頁
  • 註記
  •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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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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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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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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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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