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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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203/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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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3-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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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4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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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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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委任 / 委員;理事 / 愛滋病委員會 / 人員替換 / 代表 / 慈善機構 / 鏡湖醫院 / 澳門鏡湖護理學院 / 衛生局 / 對抗疾病 / 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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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委任三名防治愛滋病委員會成員,以替代三名原代表。(謝學斌、朱明霞、梁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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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1718-1171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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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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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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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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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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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