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21/2000
  • 公佈日期
    2000-04-26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7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旅遊用途 / 酒店業 / 旅館業場所 /
  • 摘要
    「澳門中國大酒店」被確定評為具旅遊用途。
  • 頁數
    第1490頁
  • 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