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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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22/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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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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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4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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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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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委任 / 委員;理事 / 健康城市委員會 / 委員會;佣金 / 衛生;健康 / 環境 / 生活質素 / 人口;居民 / 組成 / 代表 / 司長辦公室(澳門特區) / 社會文化司司長 / 2004 / 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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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委任一名學士代表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擔任健康城市委員會成員職務。(王慧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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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8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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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公佈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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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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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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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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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