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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22/2022
- 公佈日期2022-03-28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3 I
- 生效狀況廢止
- 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修改 / 工作小組 / 籌備工作 / 安裝;設施 / 醫院 / 氹仔島 / 委任 / 委員;理事 / 人員替換 / 組成 / 衛生局 / 2022 /
- 摘要修改第27/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關於委任一名離島醫院籌設工作組成員(吳志強),以替代另一名成員(簡佩敏))
- 頁數第299頁
-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第27/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公佈於二零二一年四月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四期第一組內。
本批示被二零二二年八月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二期第一組第143/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
- 已更改-
- 廢止-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