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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22/2022
  • 公佈日期
    2022-03-28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3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修改 / 工作小組 / 籌備工作 / 安裝;設施 / 醫院 / 氹仔島 / 委任 / 委員;理事 / 人員替換 / 組成 / 衛生局 / 2022 /
  • 摘要
    修改第27/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關於委任一名離島醫院籌設工作組成員(吳志強),以替代另一名成員(簡佩敏))
  • 頁數
    第299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第27/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公佈於二零二一年四月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四期第一組內。
    本批示被二零二二年八月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二期第一組第143/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