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225/2013
  • 公佈日期
    2013-10-03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0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委任 / 委員;理事 / 愛滋病委員會 / 對抗疾病 / 疾病 / 人員替換 / 代表 / 社團;團體 / 醫務人員 / 醫學 / 2013 /
  • 摘要
    委任防治愛滋病委員會一名成員,以替代原代表。(廖愛英)
  • 頁數
    第14860-14861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