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226/2014
- 公佈日期2014-12-03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9 I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文化基金 / 行政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政府代表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公共工程 / 草案;計劃;項目 / 文化遺產 /
- 摘要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聖母雪地殿建築實錄、病害診斷、環境監測及評估、改進設計方案研究工作”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頁數第21850頁
- 註記新高建材工程有限公司。
廢止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二組第217/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相關法規-
- 已更改-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