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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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226/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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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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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9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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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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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文化基金 / 行政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政府代表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公共工程 / 草案;計劃;項目 / 文化遺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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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聖母雪地殿建築實錄、病害診斷、環境監測及評估、改進設計方案研究工作”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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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185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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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新高建材工程有限公司。
廢止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二組第217/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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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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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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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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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