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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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228/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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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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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0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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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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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教育暨青年局 / 政府代表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教學用品 / 中學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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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教育暨青年局局長,作為簽訂修訂《品德與公民》教材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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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263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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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人民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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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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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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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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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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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