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23/2010
  • 公佈日期
    2010-02-18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7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行政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澳門旅遊基金 / 政府代表 / 合同 / 勞務提供 /
  • 摘要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關於提供2010年在《澳門月刊》雜誌刊登有關宣傳澳門旅遊的廣告以及製作和登載有關宣傳澳門旅遊的文章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頁數
    第2003頁
  • 註記
  •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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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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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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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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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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