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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23/2020
- 公佈日期2020-03-04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0 II
- 生效狀況不生效
- 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委任 / 委員;理事 / 婦女及兒童事務委員會 / 諮詢機關 / 婦女 / 兒童;孩子 / 人員替換 / 組成 / 代表 / 司長辦公室(澳門特區) / 社會文化司司長 / 2020 /
- 摘要委任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代表為婦女及兒童事務委員會成員(梁詠嫻),以替代原成員(何麗鑽)。
- 頁數第2662頁
-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產生效力。
第27/2016號行政法規公佈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內。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