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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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230/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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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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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0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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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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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教育暨青年局 / 合同 / 政府代表 / 教育電視 / 教育暨青年局(司)教育資源中心 / 教育 / 電視 / 2015 / 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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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教育暨青年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教育暨青年局屬下教育資源中心提供2015年至2016年教育電視節目攝製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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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2637-2263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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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易發信廣告製作(澳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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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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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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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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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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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