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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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23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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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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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2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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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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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代替 / 行政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體育發展基金 / 政府代表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清潔服務 / 體育設施 / 路氹城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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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代主席,作為簽訂為體育發展局轄下路氹區體育設施提供清潔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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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573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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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澳門唯真清潔服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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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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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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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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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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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