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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233/2011
- 公佈日期2012-01-04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 I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文化局 / 政府代表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保養與維修 / 警報系統 / 治安;保安;安全 / 澳門博物館 / 2012 / 2013 /
- 摘要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博物館及觀音蓮花苑提供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保安系統維修保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頁數第22頁
- 註記鏞記行通訊器材工程。
- 相關法規-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