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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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238/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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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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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1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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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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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委任 / 專責公證員 / 公證員 / 學生福利基金 / 教育暨青年局 / 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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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委任教育暨青年局一名首席高級技術員為學生福利基金專責公證員。(盧小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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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317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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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廢止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六期第二組第111/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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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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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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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