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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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2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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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0-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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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0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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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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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委任 / 委員;理事 / 復康事務委員會 / 委員會;佣金 / 復康 / 人員替換 / 組成 / 代表 / 司長辦公室(澳門特區) / 社會文化司司長 / 2020 /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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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委任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代表為復康事務委員會成員(梁詠嫻),以替代原成員(何麗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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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66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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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產生效力。
修改二零一九年六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三期第二組第64/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內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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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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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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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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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