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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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24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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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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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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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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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授予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行政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文化基金 / 政府代表 / 合同 / 不動產租賃合同;租賃合同 / 押店;當鋪 / 文化遺產 / 2012 / 2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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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租賃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396號的德成大按地下及庇山耶街57號的當舖貨樓的租賃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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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3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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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三友發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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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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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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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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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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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