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251/2014
-
公佈日期2014-12-31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3 I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文化局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政府代表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保養與維修 / 電話 / 2015 /
-
摘要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文化局總部大樓提供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的電話系統保養服務公證合同的簽署人。
-
頁數第23775- 23776頁
-
註記中國通信服務澳門有限公司。
-
相關法規-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